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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变更
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应当提出变更申请。
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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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续展
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。
商标其他服务
商标宽展
在商标续展期间(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)未能办理续展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后后6个月内办理商标宽展。
转让注册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。
商标转让
商标注册证补发
商标注册证遗失、破损或其他需要重新补发注册证的情形,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发。